大足教民〔2015〕14号
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
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新鸥鹏集团
拟建重庆新巴川中学“千万年薪全球招聘校长”
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
各片区教育督导办、各民办学校(含幼儿园、培训机构):
现将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新鸥鹏集团拟建重庆新巴川中学“千万年薪全球招聘校长”有关情况的通报》(渝教民办〔2015〕2号)转发你们,特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各片区教育督导办组织民办学校(含幼儿园、培训机构)认真学习该《通报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,强化民办学校(含幼儿园、培训机构)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,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。
二、各民办学校(含幼儿园、培训机构)要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认真端正办学思想,依法规范办学行为,如实做好招生宣传及校长、教师的聘用等工作,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
2015年3月11日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
关于重庆新鸥鹏集团拟建重庆新巴川中学
“千万年薪全球招聘校长”有关情况的通报
(渝教民办〔2015〕2号)
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、北部新区、万盛经开区教育局:
近日,重庆新鸥鹏集团拟建重庆新巴川中学“千万年薪全球招聘校长”,引发媒体及社会高度关注,产生严重负面影响。为杜绝类似现象发生,自觉维护我市教育健康平稳发展大局,特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。
一、事件经过
2015年2月9日,重庆新鸥鹏集团自行召开江北嘴商住开发项目新闻发布会,称将在该地区新建“重庆新巴川中学”,并“在全球以千万年薪招募好校长”、“百万年薪聘请外籍教师”,要求所聘校长有“世界一流大学硕士及其以上学位”、“必须熟练掌握至少三门以上外语”、“在国内外发表过至少10篇教育相关的学术作品”、“外籍优先”等条件。次日,重庆晨报以《重庆新巴川中学千万年薪全球招聘校长》为题刊发新闻,国内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站先后作了转载。
二、调查处理
重庆新鸥鹏集团是一家房地产兼做教育的民营企业。该公司于2014年在江北区江北嘴购买了一宗开发用地和90余亩教育用地,用于商住开发并新建一所拟命名为“重庆新巴川中学”的高端民办中学。该校尚未动工建设,更未进入审批程序。
重庆新鸥鹏集团在“重庆新巴川中学”并未启动筹设申请的情况下,就在商住开发项目新闻发布会上,捆绑发布并未开建的学校“在全球以千万年薪招募好校长”等新闻,引发媒体炒作和社会关注。该企业行为是不慎重、不严肃的,也反映出其办学思想不端正、企业法治思想不强等问题。为此,我委庚即作出如下处理:
(一)2月10日向新鸥鹏集团负责人提出口头警告,严肃指出其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批评,2月16日正式约谈新鸥鹏教育集团负责人。
(二)责令新鸥鹏集团停止相关炒作,在新校未建成、学校未审批成立前,不得与商住开发项目随意捆绑发布所谓的“新巴川中学”的不实新闻,进行新闻炒作。
(三)新鸥鹏教育集团必须端正办学思想,依法办学。必须按照党的教育方针,严格遵循教育规律,不得简单轻率提出“力争100%上重本、10%进世界一流名校”等办学目标;必须客观真实的开展办学宣传,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聘用外籍教师的规定及人才资源市场规律,提出“千万年薪招聘校长”、“百万年薪招聘老师”等噱头性说法;不得违背勤俭办学的基本原则,单纯以豪华办学条件吸引眼球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民办中小学依法规范办学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,举一反三,杜绝类似新闻炒作等情况发生。
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应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,依法办学,严格规范办学、招生宣传以及校长、教师聘用等办学行为,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。
特此通报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
2015年2月17日
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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