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南初中|法治护航青春 拒绝校园霸凌

发布时间:2025-12-01

  校园安全无小事,守护成长不松懈。11月26日下午,城南初级中学特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何肖川在学术报告厅为全体师生带来一场主题为“拒绝校园欺凌”的专题法治讲座。他用真实案例、严谨的法律规定和实用的应对方法,为同学们上了一堂深刻而生动的法治“必修课”。

什么是校园欺凌

  讲座开篇,何检察长以一组触目惊心的图片直观呈现校园欺凌的真实面貌,随后通过三个鲜活的真实故事,让同学们认清其双重面孔:既有扇耳光、拳打脚踢、持刀威胁等显性“行为欺凌”,也有拉帮结派、恶语相向、孤立排挤等隐性“心理欺凌”。一个个鲜活事例打破了“这只是同学间玩笑”的错误认知,让大家深刻意识到,校园欺凌绝非“小事”,而是切实危害他人身心的不良行为。

校园欺凌会犯罪吗

  “校园欺凌会构成犯罪吗?”这个尖锐问题引发全场深思。何检察长结合“小建同学以暴制暴”等真实案例,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,详细讲解了从无刑事责任到完全刑事责任的不同阶段。提及河北邯郸13岁少年杀人案推动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新增条款:在特定严重暴力犯罪情形下,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。他强调:“即使因年龄未被追究刑责,也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或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受到惩戒,同时还会受到学校处分。不仅给自身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,更会对受害者造成终身创伤。”这番话字字千钧,既敲响法律警钟,也让学生明白“旁观者的漠视”会助长欺凌气焰。

校园欺凌有什么危害

  校园欺凌的危害究竟有多大?何检察长以“莎莎因被造谣而伙同闺蜜施暴”的案例给出答案:莎莎等人殴打、辱骂造谣者并拍摄视频,最终触犯法律,身陷囹圄,施暴者与受害者均承受严重身心创伤。他进一步剖析:受害者可能遭遇身体伤害甚至危及生命,还可能形成懦弱、自卑的性格;旁观者若漠视或跟风,极易沦为新的欺凌者,最终自食恶果。真实案例与深刻剖析,让学生直观感受校园欺凌对个人、家庭和校园环境的多重危害,坚定了“拒绝欺凌”的信念。

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

  面对校园欺凌该如何自保?何检察长结合学生生活实际,给出实用好记的应对指南:事发时保持冷静,不正面冲突,巧妙脱身;事后及时求助、绝不报复,避免陷入“以暴制暴”的恶性循环;日常做事低调不招摇,外出尽量结伴不独行;遇到欺凌不沉默,主动向老师、家长或警方求助;交友需谨慎,以真心换真情,更要时刻保持自信,“自信、自信、还是自信”这句反复强调的叮嘱,让学生牢记“自信是抵御欺凌的第一道防线”。

  讲座尾声,一段极具教育意义的短视频回顾校园欺凌的危害与应对方法,进一步巩固所学内容。老师以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收尾,引导学生换位思考、尊重他人,让“拒绝校园欺凌”的种子生根发芽。

  此次讲座逻辑严谨,层层深入、环环相扣,既有法律知识普及,又有真实案例警示,更有实用技巧传授,有效提升了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与应对能力。

  学校表示,未来将持续开展此类法治教育活动,用法治为青春护航,以“零容忍”的姿态筑牢校园安全屏障,为学生健康成长筑牢坚实防线,让校园成为每一位学子安心学习、快乐成长的净土。

  文字:周芷先,素材:刘星,排版:蒋能勇,初审:雷克浪,终审:郭永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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